Python学习笔记(二)——Python类型

  

1. python程序的基本构成:
1。程序由模块构成;
2。模块包含语句;
3。语句包含表达式;
4。表达式建立并处理对象。

  
 <代码>程序处理的对象即是数据。 
  

2. Python数据类型:
Java语言在创建变量时,一般需要定义变量类型,而Python一般使用内置对象,可以使程序更容易编写,拓展组件,提高开发效率。内置对象类型又称为核心数据类型。

  
 <代码> Python内置对象类型及其语法: 
  

数字:123、3.14、3 + 4 j(虚数),小数,分数

  

字符串:“Yert”, r萨那\ n \ naa的

  

列表:(1、2、3,[5,6]]

  

字典:{“工作”:“程式设计师”,“年”:23}

  

元组:(1、2 ' ')

  

集合:设置(“abc”), {' a ', ' b ', 1, 2}

  

文件:文件=打开(“路径”,“r”)

  

其他类型:没有,布尔类型(假,真)

  

编程单元类型:函数、模块,类

  

实现相关的类型:编译的代码堆栈跟踪。

  

注意:   

1. python是动态类型的(会自动跟踪变量类型,不需要声明类型的代码)。
2。所有类型中,字符串,列表,元组都是序列(一个包含其他对象的有序集合),可以根据偏移值或者键进行索引或者分片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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