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小钱:女子酒店洗澡陌生男子闯入

“都被看光了!”江西南昌,谢女士入住了当地一家酒店,一天晚上,她正在浴室洗澡,刚洗到一半时,突然闯进一名陌生男士将她看个精光。待谢女士明白过来后,该男子早已消失不见,随后谢女士向该男子以及酒店讨要 说法,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她大呼不能接受。

谢女士看中了当地一家五星 级酒店,里面配套设施很完善,不仅有游泳池还有健身会所。谢女士对其品质很是满意,参观之后当即决定入住。

一天晚上,谢女士来到健身房进行健身,不一会儿,全身就大汗淋漓,于是谢女士便来到了女浴室进行淋浴。

谁知刚洗到一半,一名上身赤 luo,下身只穿了一条花色泳裤的中年男子突然闯了进来。

“我当时非常惊慌,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由于当时的我是全 luo状态,于是我随手拿起浴巾遮住了身上的隐私部位。” 提起这事,谢女士至今仍感到后怕。

所幸,该男子只是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了。当时比较晚了,女浴室里只有谢女士一人,担心该男子卷土重来,谢女士也不敢一人再呆在浴室了,于是她慌忙穿好衣服就跑了出去。

事后,谢女士找到酒店讨要 说法,谁知酒店方竟以事发地没有监控,无法判定是谁为由,将此事搪塞了过去。

无奈之下,谢女士只好自己去寻找该男子。一番寻找后,在游泳池里,谢女士发现了这名男子,不过,令谢女士没想到的是,该男子正在游泳池里非常淡定地游泳。

看着这一幕,谢女士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上前质问对方刚才的举动,谁知对方竟无所谓地告诉她 ,自己没有留意到门口的标志,所以才冒犯了谢女士。

听了该男子的描述,谢女士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她认为男女浴室都自带卫生间,为何该男子不去男浴室找呢?

见对方答不上来,谢女士越想越生气,一个电话,她打到了警 察那里,不过由于该男子一再声称自己并非有意为之,再加上浴室门口又没有监控,蕞终,警 察让谢女士与该男子协商解决此事。

看到这儿,小编想说,估计谢女士以后洗澡都有阴影了吧!当自己一丝 不挂正在沐浴时,冷不丁地冒出一名陌生异性,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害怕吧!(素材都市现场)

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听到类似的事情,如果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其实不然,根据《民法典》第 1032条规定:所有的自然人都享有隐私权。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回到本案件中,虽然该男子一再坚持说自己不是有意的,只是情急之下走错了门才引起了误会,可是,该男子确实看到了谢女士,这已经

侵犯了谢女士的隐私权。

而隐私权,指的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 密空间、私 密活动、私 密信息等方面。

由于事发地缺少监控,所以该男子的话也只能说是口说无凭。

如果该男子是有意为之,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凡是有偷 窥、偷 拍、窃 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均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看到这儿,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就表示谢女士看上去似乎也没啥损失,但是心里肯定是如鲠在喉,非常郁闷的。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说是女的误进男浴池,一定没有投诉,这就是男女之间的差别。

蕞后,不管是该男子的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酒店没有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这是逃不开的事实。

目前,酒店方已经给予了谢女士1500元的赔偿,希望店方以此为训,今后加大酒店的安保力度,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这样既保护了客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自己免遭经济损失。

你们说对吗?关于此事,你还有哪些想说的呢,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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