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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写只能出现在继承关系之中。当一个类继承它的父类方法时,都有机会重写该父类的方法。一个特例是父类的方法被标识为决赛。重写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定义某个子类型特有的行为。
类动物{ 公共空间吃(){ 系统。println(“动物吃。”); } } 马类动物{延伸 公共空间吃(){ 系统。println(“马吃。”); } } >之前2,对于从父类继承来的抽象方法,要么在子类用重写的方式设计该方法,要么把子类也标识为抽象的,所以抽象方法可以说是必须要被重写的方法。
3,重写的意义。
重写方法可以实现多态,用父类的引用来操纵子类对象,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对象将运行其自己特有的方法。
公共类测试{ 公共静态void main (String [] args) { 动物h=新马(); h.eat (); } } 类动物{ 公共空间吃(){ 系统。println(“动物吃。”); } } 马类动物{延伸 公共空间吃(){ 系统。println(“马吃。”); } 公共空间巴克(){ } } >之前一个原则是:使用了什么引用,编译器就会只调用引用类所拥有的方法。如果调用子类特有的方法,如上例的h.buck ();编译器会抱怨的(编译错误)。也就是说,编译器只看引用类型,而不是对象类型。
4,重写方法的规则。
若想实现一个合格重写方法,而不是重载,那么必须同时满足下面的要求!
,重写规则之一:重写方法不能比被重写方法限制有更严格的访问级别。
(但是可以更广泛,比如父类方法是包访问权限,子类的重写方法是公共访问权限)。
比如:对象类有个toString()方法,开始重写这个方法的时候我们总容易忘记公共修饰符,编译器当然不会放过任何教训我们的机会。出错的原因就是:没有加任何访问修饰符的方法具有包访问权限,包访问权限比公众当然要严格了,所以编译器会报错的。B,重写规则之二:参数列表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重写有个孪生的弟弟叫重载,也就是后面要出场的。如果子类方法的参数与父类对应的方法不同,那么就是你认错人了,那是重载,不是重写。
C,重写规则之三:* *返回类型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
父类方法:空白吃(){}子类方法B: int吃(){}两者虽然参数相同,可是返回类型不同,所以不是重写* *
。父类方法:int吃(){}子类方法B:长吃(){}返回类型虽然兼容父类,但是不同就是不同,所以不是重写。
D,重写规则之四: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检查异常更广的检查异常。但是可以抛出更少,更有限或者不抛出异常。
进口. io . *;/* * * Java学习交流QQ群:589809992我们一起学Java ! */公共类测试{ 公共静态void main (String [] args) { 动物h=新马(); 尝试{ h.eat (); } 捕获(异常e) { } } } 类动物{ 公共空间吃()抛出异常{ 系统。println(“动物吃。”); 抛出新的异常(); } } 马类动物{延伸 公共空间吃()抛出IOException { 系统。println(“马吃。”); 把新IOException (); } } >之前这个例子中,父类抛出了检查异常例外,子类抛出的IOException是例外的子类,也即是比被重写的方法抛出了更有限的异常,这是可以的。如果反过来,父类抛出IOException,子类抛出更为宽泛的例外,那么不会通过编译的。
注意:这种限制只是针对检查异常,至于运行时异常RuntimeException及其子类不再这个限制之中。E,重写规则之五:不能重写被标识为最终的方法。
F,重写规则之六:如果一个方法不能被继承,则不能重写它。
比较典型的就是父类的私有方法。下例会产生一个有趣的现象。
公共类测试{ 公共静态void main (String [] args) {//动物h=新马(); 马马h=new (); h.eat (); } } 类动物{ 私人空间吃(){ 系统。println(“动物吃。”); } } 马类动物{延伸 公共空间吃(){ 系统。println(“马吃。”); } }Java重载,重写,构造函数的实例详解